惠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丙级资质审查情况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30号令)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31号令)及市局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丙级资质审批管理相关规定,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对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丙级资质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合格的单位在市局网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7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惠城区自然资源局防灭火(地灾)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752-2116203
备注:以上信息来源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如需转载请标注原始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