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湘自然资发〔2020〕24 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4号)精神,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按照“一个标的物只测一次,审核部门共认一个测绘成果”的原则,在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所需的测绘中介服务领域推行“多测合一”改革,打破行业垄断,提升服务效率,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一个名录库、一个平台、一套标准、一套机制(以下简称“四个一”)建设,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项目建设单位一次性委托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一家单位实施测绘,提供相应测绘成果,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平台联审”。
二、实施范围
目前,“多测合一”主要涵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所涉及的测绘事项,包括:规划条件核实和土地核验测量(含绿化测量、人防测量等)、地籍测绘、房产实测绘三项内容。待我省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多测合一”改革取得一定经验后,再进一步扩大涵盖范围。在建筑物完成相应工程量,达到部门验收条件后,即可启动竣工验收综合测绘。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湖南省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名录库。建立“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并纳入全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统一管理,出台名录库管理办法,推进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化,建立准入退出机制,促进形成优质高效的市场环境。
(二)统一管理平台。建设统一的省、市、县“多测合一”监管平台和市、县一体化业务办理系统。实现项目委托、项目备案、测绘作业、成果提交、平台联审等工作的线上全流程办理,并能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监管平台”以及有关中介服务平台等实现业务全面融合,实现各部门管理信息和成果数据的互联互通。通过与有关平台联动,整合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有关测绘事项的网上业务办理和监管。
(三)统一技术标准。“多测合一”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或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立、且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建立联系的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以及1985国家高程基准。全省统一采用《湖南省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量和建筑面积计算技术规程》,各市州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四)统一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测绘机构名录管理、测绘成果质量监管、测绘成果汇交和审核等监管机制。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各市州要加大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力度,委托或授权测绘专业机构开展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并结合测绘资质巡查和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多测合一”成果质量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稳步提升成果质量。同时,加强对“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是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审部门的统筹协调。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实施“多测合一”改革,具体承担改革中“四个一”建设任务。各级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防等部门按照自身职责,负责本系统宣传培训、测绘成果审核和技术标准落实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解决推进“多测合一”改革过程中所需经费。
(三)强化督促评估。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进“多测合一”改革作为本部门“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本系统绩效考核,对职责履行不认真、改革推动不力的启动追责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督促评估,及时跟踪改革进展,总结推广改革经验,确保实现改革目标。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