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关于推荐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的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质局,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建立和完善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确保评审专家库质量,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0号令)要求,决定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公开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政治纪律意识强,能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在评审中能以严格标准、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规为行为准则,个人无违纪违法情况。
2.从事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熟悉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政策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在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规划、土地、地勘、海洋等专业)有突出的专业特长。
3.年龄在60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可延缓3年),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有充沛的精力参与评审工作且工作单位在海南省内。
4.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申报人员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正高级职称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教学、科研等工作满3年以上,或在企事业单位担任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技术主管满3年以上。
5.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申报人员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高级工程职称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或相关技术、教学、科研等工作满3年以上,或在企事业单位担任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技术主管满3年以上。
二、申报和使用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人事处。
(二)审核。我厅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分别颁发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证书,录入相关专家库系统。
(三)使用。开展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通过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专家参加评审工作。
三、申报资料
(一)申请人填写《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
(二)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汇总填写《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职称评审专家申报汇总表》,所在单位负责开具从事自然资源和规划或相关系列技术工作所担任职务、工作年限等证明材料,并对申报材料和登记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不少于两份工作成果文件。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后提交,同时将《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职称评审专家申报汇总表》和工作成果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评审专家每届任期3年,聘任期满,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予以续聘。
(二)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届时兼评省级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
(三)参加年度评审的专家在评审工作期间,食宿费用由我厅承担,并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劳务费补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庆,联系电话:65350636。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贤路9号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320办公室。
电子邮箱:hnzzgrsc@126.com。
附件:1.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
2.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
3.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职称评审专家申报汇总表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0年6月28日
备注:以上信息来源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如需转载请标注原始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