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我省第四十四批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及执业印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我省第四十四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及执业印章即日起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审批通过准予注册的注册测绘师,名单如下:
(一)准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18人)
杨 进 赵艳坤 谢 璨 李庆军 高凯超 王良民
高济德 韩亚魁 谭晓磊 胥绍龙 李冬冬 张 欢
李小兵 李延鹏 王联强 禄二峰 张刘锁 杨 莉
(二)准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8人)
张 博 薄伟伟 徐东彪 朱宝训 魏 亮 沙华征
李庆成 赵红强
(三)准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4人)
曹正响 李淑彬 汪 辉 王 超
(四)准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2人)
赵军喜 李芬芳
二、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三、领取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18号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服务中心
电 话:0371-68108035(来前请先电话告知)
四、有关要求:
1.自本通知发布1个月内,注册测绘师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2.若为延续注册或注册有效期限过期后逾期注册的,需拿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注册证和执业印章。若省内变更注册,原注册证不变,原执业印章作废,需拿原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执业印章。若由省外变更注册到本省,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一同作废,需拿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3.根据《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在有效期限内是注册测绘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测绘师本人保管、使用,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遵照执行。
2021年5月24日
备注:以上信息来源于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如需转载请标注原始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