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版地图审核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开版地图审核注意事项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依照本规定向有审核权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地图审核申请:出版、展示、登载、生产、进口、出口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已审核批准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再次出版、展示、登载、生产、进口、出口且地图内容发生变化的;拟在境外出版、展示、登载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地图的审核:全国地图;主要表现地为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地图;香港特别行政区地图、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图以及台湾地区地图;世界地图以及主要表现地为国外的地图;历史地图。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主要表现地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图。其中,主要表现地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涉及国界线的地图,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下列地图不需要审核:直接使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的具有审图号的公益性地图;景区地图、街区地图、公共交通线路图等内容简单的地图;法律法规明确应予公开且不涉及国界、边界、历史疆界、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的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