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咨询
咨询: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未对因原拆原建先行拆除村庄,导致“三调”地类现状由建设用地变更为草地的这种情况的地类认定予以说明。是否可以参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907号执行。烦请领导抽空予以答复为盼,感谢!
回复:您好!您所提及的《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主要应用于建设用地审批报批工作中的地类认定,如“原拆原建先行拆除村庄”已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则不受本通知影响;如拟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需根据本通知判定建设用地来源的合理、合法性,并按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