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常见问题
问:如何申请现场核查?
答:现场核查已由我委委托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办理,检测机构可直接向该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由该协会安排专家现场核查。
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列有哪些?
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细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按照检测业务内容暂分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五个类别,每个类别分若干检测项目(方法)。
问:检测人员能否兼项?
答:《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细则》规定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的检测人员不得同时从事四种及四种以上检测项目(方法)的检测,是为避免同一检测人员同时兼任过多检测项目(方法)易导致的审查人员数量不足、专业跨度过大问题。所称的检测项目(方法),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各检测类别的各检测项目(方法)。
问:资质证书怎样发放?原资质证书发放收缴?
答:(一)首次申请获准资质企业直接发放资质证书; 因增项、升级、延期等事项获批准的,企业取得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可到市政务中心五楼窗口,办理“打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事项流程后发放资质证书;每家检测机构的资质证书,正本一本,副本三本。 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指南(登入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搜索“打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事项,可以查看该业务办事指南)。 (二)注销资质证书,或因增项、升级、变更、延期等换发新的资质证书,不再收缴原资质证书,但应在原资质证书上加盖注销章或作废章,注明注销日期或作废日期。
问:认可哪些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
答:《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细则》规定的监测人员应持有相应资格的省级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认可下列机构的培训合格证: (一)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总站颁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员证》; (二)国家或我省省级有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培训合格证。
问:企业在填报“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时出现问题怎么办?
答:企业在填报“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时存在任何问题,可以通过电话(020-87250708)、网上(http://www.gdcic.net)或现场咨询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
问:资质申请现场核查是怎样的?
答:现场核查主要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进行实地查验,由2名以上核查人员进行,核查人员可聘请检测技术专家。对新申请、增项、升级申请,应进行现场核查;对变更、延期申请,视情确定是否现场核查。